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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举报

1.纪检监察机构举报受理范围:本举报电话仅受理涉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本纪检监察组权限范围内的党员、公职人员对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不服提出的申诉事项。

3.对本纪检监察组权限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4.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5.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举报电话:028-8171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