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和上级工会工作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成都市工会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各县级工会、产业工会要深刻认识职工群众在推动成渝双层经济圈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借助地方工会APP、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联系群等宣传媒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活动覆盖面、影响力和知晓率,确保基层工会了解活动内容、知晓活动形式、掌握活动标准。
二、加强工作备案和数据统计
基层工会在组织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时,按照先备案后开展的原则,在川工之家APP平台完成“文旅年票、文化观演、文体活动”等活动开展情况申报备案工作。各县级工会、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指导基层工会活动备案,广泛收集和汇总基层工会活动参与人数、经费投入和助力消费等情况,提升活动数据收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基层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要在充分征求职工群众意愿基础上,统一组织实施。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直接发放现金,严禁不开展活动报销相关费用,严禁借活动之名变相公款旅游。
四、维护信息数据安全
基层工会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购买旅行年票的,年票服务承接主体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获得省级文旅部门授权许可和省级工会认可;能够实现基层工会统一购买和职工实名制认证使用;能够实现基层工会活动开展数据汇总;达到基层工会和职工信息三级等保要求;取得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支付业务许可资质。基层工会开展“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要切实维护工会和职工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严禁购买或办理非实名制年票,严禁职工个人转让、出售年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职工游巴蜀”活动相关工作的
通知
川工办字〔2024〕49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百万职工游巴蜀”工作的通知.pdf
成都市总工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