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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工办发〔2019〕7号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对《成都市总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通知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对《成都市总工会

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相关内容

进行调整的通知

 

成工办发〔20197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产业工会:

根据省总办公室信息考核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工会信息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办公室对《成都市总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成工办发〔201814号)中的第四章“信息分类及写作要点”和第七章“考核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9218

成都市总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会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价值和效果,依据省总和市委信息考核办法,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信息工作要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以“求真务实、反应快速、注重效果”为原则。

第二条 信息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中心工作,加强综合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反映工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发展和新要求,反映职工群众最关心、最切身和最迫切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辅助支撑。

本细则所指信息为:1.向市委、省总报送的主要工作经验。2.反映工会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在市总门户网站“工会资讯”(“工会资讯”指工会要闻、区市县动态、基层动态等栏目)和“活动展示”(“活动展示”指市总工会活动展示、区市县活动展示、基层活动展示等栏目)或成都市工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会新闻”和“活动展示”上进行发布的文字信息和图片信息。3.不宜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4.重要约稿信息。

发布在“工会资讯”和“工会新闻”上的信息,主要以文字为主;发布在“活动展示”上的信息,主要以图片信息为主。

第二章  信息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成都市工会信息组织系统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市总各部门和产业工会、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及基层工会三级网络组成。各级工会信息机构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工会信息机构的指导,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各级工会信息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 信息工作职责

(一)建立信息网络。

(二)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

(四)对信息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考评。

(五)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五条 全市信息网络分纵向与横向两个通道。纵向通道:市总工会与各区(市)县总工会、基层工会之间组成的信息纵向传递网络。横向通道:市总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各产业工会组成的信息横向传递网络。

第三章  信息工作人员标准及职责

第六条 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工会和省总工会信息直报点应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信息工作,并确定1名信息员;基层工会应确定1名信息员。

第七条 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

(二)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能熟练掌握收集、综合、归纳和报送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 信息工作标准

(一)反映情况要真实、可靠,重大问题上报前必须核实。

(二)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要准确,单位名称要规范。

(三)重要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四)实事求是,喜忧兼报,防止弄虚作假、以偏概全。

(五)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

(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第九条 信息工作人员责任

(一)收集、编写、归纳、上报信息,并对信息资料进行归档。

(二)总结信息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信息工作的建议。

(三)积极参与本部门其他业务工作。

(四)完成上级机关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有关信息工作任务。

(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章  信息分类及写作要点

第十条 信息主要分五类:

(一)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类信息

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情况及职工群众的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工会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

写作要点:

1)工作动态类信息要写清时间、地点、任务、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先进经验类信息要先简单交代背景和目的,再具体介绍主要做法,最后介绍成效。

(二)学习贯彻和反响类信息

党委、政府、工会的重大决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反响;上级领导检查本单位工作时,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及落实情况;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工会工作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写作要点:

1)学习贯彻类信息要围绕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做好贯彻落实情况;(2)反响类信息要重点收集一线干部职工群众期盼、建议等,选取人物代表性强,语言朴实得体;(3)按内容分类整理,重点突出,文字精炼。                                                                                                                                                                                                                                                              

(三)决策咨询类信息

加大调研力度,认真分析新时代经济关系、劳动关系、职工队伍状况的变化,高度关注新技术条件、新生产方式、新企业组织形式下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群众的利益诉求等,及时报送有关分析研判信息。

写作要点:

把相关问题的来龙去脉介绍清楚,条理清楚的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和实质,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解决建议。

(四)紧急信息以及其它重要的社会动态、社情民意和网络舆情

涉及职工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重要舆情;影响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御抵御敌对势力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有关情况。

写作要点:

要把握时间节点,注重及时准确,防止漏报瞒报。

(五)图片类信息

利用摄影技术制作完成反映发生事实的图片,通过视觉手段来传达信息,具有纪实性、证实性、实感性等特点。

写作要点:要求照片画面的景物要有层次;图片背景和主体要协调;图片中景物的对比度清晰,要求线条的对比分明。

第五章  信息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工作要坚持双向反馈制,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和产业工会要向市总办公室按时、按质、按量报送信息,市总办公室将定期向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和产业工会通报信息工作有关情况。

(二)突发性重大事件信息(含涉稳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况)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原则。在事发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因情况特殊,难以在45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的,须在口头报告的同时说明具体原因。紧急信息坚持三方报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在按规定向市总工会值班室报告的同时,还须向市总办公室和法工部报告。非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报送(值班电话:81715123,传真:81715123),涉密信息应通过涉密网络报送。

第十二条 重要信息预约制度

市总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应单位或部门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上报时限。各单位(部门)要按要求积极组织专人收集材料和撰写,并按时上报。

第十三条 重要信息督办制度

市总办公室对预约的重要信息进行督办,对拒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信息重点通报制度

市总办公室可根据市总工会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发布阶段性信息报送重点,定期进行信息工作情况通报。

第十五条 信息保密制度

(一)非涉密信息通过成都市工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报送至市总办公室,并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涉密审核”相关内容。如不填写,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不予采编。

(二)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内部重要信息,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有关保密规定,由专人或通过成都市电子政务内网分级保护涉密网络进行交换或报送。

第十六条 信息逐级审核制度

信息报送采取逐级审核制度,市总部门原则上需经部门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报送。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须经分管信息领导审签后方可报送。领导审签的纸质稿件可通过扫描或拍照等形式,转化为电子版本,以信息附件的方式进行上报备案;领导审签的纸质稿件由各部门信息员自行保存以备查。

第十七条 信息图片审核制度

市总办公室应对各部门上报信息、图片进行审核,对信息内容过于简单、无实质性内容、质量达不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采用标准的信息和图片不予采用。

第十八条 信息工作培训和会议制度

市总办公室每两年组织对各级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以会代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六章  信息及图片采用标准

第十九条 信息采用标准

(一)主题要凝练。一条信息只能围绕一个中心思想,主题思想必须集中,论述观点要集中,语言材料要集中。

(二)立意要新颖。观点要新,内容要新,角度要新。

(三)结构要严密。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必须词意简洁。

(四)层次要清晰。按照一定的顺序去写,注意区分各部分内容之间关系和内在联系,用一定的逻辑关系贯穿起来。

(五)语言要精炼。用词要准确,词语要简练,少用空话、套话。

(六)格调要庄重。采用规范化的书面语言,一般使用陈述句,少用或不用口语、方言。

(七)约稿信息要严格按照约稿要求进行编写。

第二十条 图片采用标准

(一)图片必须是信息事件中真实的照片,能够准确反映信息内容。应有三个基本要素:有人物,是故事,动态,能够抓住一些鲜明的动作。

(二)图片包含的景象必须新鲜,色彩鲜明,清晰。

(三)图片可以将现场气氛表现得有活力,富有感染力。

(四)能够抓住图片主体的表情特征,借以抒发主体的心理感情。

(五)信息图片必须对信息内容的侧重点有所表现。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考核范围

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和产业工会。

第二十二条 总体原则

各单位被采用的信息按分值量化,由市总办公室记分排名。信息得分纳入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市总各部门和产业工会目标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计分办法

(一)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

信息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分和质量分。基础分为85分:先进经验类、工作动态类信息被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各得20分;完成约稿信息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得30分;完成“活动展示”信息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得15分。质量分为15分:由超额得分、上级采用得分、周报得分组成。

(二)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工会

信息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分和质量分。

市总各部门:基础分为85分,完成市委采用信息目标任务数,经验措施类、工作动态类信息被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各得20分;完成约稿信息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得25分。质量分为15分:由超额得分、上级采用得分、周报得分组成。

市总各产业工会:基础分为85分,经验措施类、工作动态类信息被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各得30分,完成约稿信息采用达到目标任务规定条数的,得25分。质量分为15分:由超额得分、上级采用得分、周报得分组成。

第二十四条 扣分办法

(一)对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的,一次扣2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发生重大内容失实、数据有严重差错的,一次扣0.5分。如:最新方针政策理论表述不规范、人员姓名和职务错误等。

(三)对信息内容出现基础性错误的,一次扣0.1分。如:时间错误、内容含错别字等。

(四)对不按要求参加信息工作会、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

第八章   

第二十五条 信息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信息意识强,重视信息工作。

2.信息工作队伍、网络、制度、手段等基础建设基本完善,信息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3.信息考核得分排位靠前。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热爱信息工作,工作扎实,成绩突出。

2.信息意识强,思想敏锐,收集、加工、上报信息数量多、质量好、传递快、作用大。

3.所报信息未发生严重失实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扣减相应目标分值。

(一)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的。

(二)发生重大内容失实、数据有严重差错的。

(三)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信息工作会、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情节较为严重的。

第九章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成都市工会信息工作管理及考核细则(成工办发〔20181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市总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