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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 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
 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成工发[2009]8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发改局(经发局)、工业主管部门、建设局,产业工委(会),各有关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广泛调动职工在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主战场建功立业,按照全国总工会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保增长促发展劳动竞赛推进大会、省总工会关于 “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精神,决定在全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保增长促发展劳动竞赛推进大会上的讲话中指示: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要以重点工程竞赛、企业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提高、发挥劳模示范带动作用为突破口,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引导职工群众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我市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龙头作用”,是发展规模经济必然要求,具有突破效应、聚集效应、示范效应,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在加快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开展“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创新举措;是深化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具体体现。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激发职工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发挥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工会组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优势和作用,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创建活动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在加快灾后重建、止滑提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展示工人阶级主人翁风采。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贡献,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立新功。
    二、“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
    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参与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创建活动方案。要以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为目标,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以发挥榜样激励作用、争创先进团队和个人为途径,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围绕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协作攻关、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环保节能、廉洁守法、和谐文明等创建内容,使“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成为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中引领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忘我工作,不断进取、甘于奉献的载体。成为全市统一、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品牌。
    三、“工人先锋号”创建内容
    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按照“建一流工程(项目)、塑一流精神、育一流人才”的要求,以“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安全生产、比团队和谐,比服务质量,比工作业绩,比贡献大小、比又好又快。创一流工作、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团队”为主要内容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 
    (一)施工单位创建内容。
    根据施工行业特点,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应围绕“五比五看”开展创建活动,提升对项目整体管理水平。  
    1、比工程质量,看承建工程质量水平。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程规范,克服质量通病的发生,保证生产产品、承建工程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整体水平高于行业一般标准。
    2、比工程进度,看生产计划的完成率。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经过审定批准的进度计划,确保当年生产计划的完成。  
    3、比合同管理,看执行合同的严肃性。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规章订立施工合同,并按合同条款中的数量、质量、期限、程序履行合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单位工程款。  
    5、比安全生产,看人身、设备事故发生率。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素质,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减少人身、设备事故发生率。  
     5、比文明施工,看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要求施工单位形成强有力的项目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力度,做到生产区道路畅通、材料堆放有序、各种标志齐全;生活区食堂、浴室、农民工夜校等设施齐全,整洁卫生; 整个施工现场井然有序。
    (二)监理单位创建内容。
    监理单位以“严格监理、热忱服务、一丝不苟、秉公办事”为中心,依靠《成都市建筑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报告》为载体,开展“四比四赛”创建活动。
    1、比建章立制,赛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度。要求监理工作要有严密的工作制度,详尽的实施细则,规范的工作程序,标准的报表格式。  
    2、比监理手段,赛现场监理的到场程度。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完善先进的检测设备,深入现场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的监理方法。  
    3、比监理业绩,赛监理工作的实际成效。要求所监理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指标均达到合同、规范要求。  
    5、比人员素质,赛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要求监理人员的结构和配置要合理,行风清廉,执法公正。  
   (三)设计科研单位创建内容。
    1、比提交设计科研成果的准时性,看是否满足协议合同和工程进度的需要。  
    2、比设计科研成果的质量,要求设计优化,设计变更少,不突破设计限额,能保证安全施工。  
    3、比现场服务,要求现场有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及时解决各种技术问题,配合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技术管理。   
   (四)组织管理单位创建内容。
    1、比管理水平。工程管理单位能够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项目资金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管理措施不断完善,管理方式不断创新。  
    2、比组织协调。要求管理单位能够有效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种纠纷和矛盾。  
    3、比自身建设。要求管理单位树立为工程服务的意识,内部制度健全,人员团结,重视廉政建设。
    四、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的组织体制。成立由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组成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建平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高翔、市经委副主任雷鸣惊、市建委副主任陈先龙、市总工会副主席曹蓉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市总工会经保部部长龙太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要成立由业主牵头,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人先锋号”创建工作机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发动、宣传、管理。
    五、工作要求
    创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是打造工作品牌的一项重大活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企业信用管理,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在“创特色、见实效”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关系到我市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对提高我市未来区域经济的竞争能力、综合实力意义重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主动协助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将其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支持和服务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会)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所在地区、产业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于7月15日前将《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登记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简况表》纸质和电子文栏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1715155,邮箱:597510073@qq.com)。
    (二)充分发动,广泛宣传。各单位都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要通过板报、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竞赛中的好人好事。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现场都要制作宣传标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沟通。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事例和经验,互相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和实效。要将创建活动的相关资料、信息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专题宣传报道,大力弘扬广大建设者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知难而进的敬业精神、敢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号召全社会来关注和支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
    六、命名与管理
    (一)每年五月,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将命名一批“工人先锋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获得集体将优先作为“四川省工人先锋号”、“全国工人先锋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
    (三)“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市总工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经“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称号,收回牌匾。
    附件:
    1、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登记表
    2、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工人先锋号”创建活动组织机构简况表


成都市总工会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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