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对《关于“全国自强模范”称号获得者能否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国人部函[2006]109号)
甘肃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全国自强模范”称号获得者能否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问题的请示》(甘人报[2006]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民政部、人事部、中国残联《关于授予吴运铎等195名同志“全国自强模范”称号的决定》([1991]残联群字53号)表彰的,由人事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全国自强模范奖励升级问题的通知》(人核发[1991]8号)规定享受升级待遇的吴运铎等195名“全国自强模范”获得者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