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表彰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抗震救灾先进模范人物,全国总工会、四川省总工会将在近期命名表彰一批五一劳动奖章,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表彰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工发电[2008]55号)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并于6月7日前报市总工会经经济技术与劳动保护部。
电子信箱:cdszgh@126.com
联系电话:81715155
成都市总工会经保部
2008年5月29日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表彰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通知
川工发电[2008]55号
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情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迅速决策和坚强领导下,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各条战线广大职工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战斗中,体现了工人阶级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崇高精神,涌现出许多感天动地的英雄事迹。为此,四川省总工会决定,对抗震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为参加抗震救灾一线工作的职工。其条件为: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全国总工会有关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战斗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顽强奋战、舍己救人、同舟共济、自强不息、团结互助的崇高精神的,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影响重大的个人(包括在抢险救灾战斗中以身殉职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由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推荐上报。也可会同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新闻媒体等组织推荐。经四川省总工会评审、核准后,即时进行表彰。
被推荐人选须报送简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属实,经抗震救灾指挥部认可后,由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签章,报送四川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scghjjb@126.com。
第一批推荐的候选名单,请于6月10日前上报。此后,省总将对各地各行业及时上报的先进个人进行及时表彰。
三、表彰工作
各地各行业推荐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经省总工会审核同意后,颁发“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其中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将推荐到全国总工会,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称号。
四川省总工会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