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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总工会“四个结合”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青羊区总工会“四个结合”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为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建设,提升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水平。青羊区总工会采取“四个结合”,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了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
    一是与双证合一工作相结合,督促按期换届。针对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存在着大量届期满后不主动换届或拖延换届情况,结合新版工会法人资格证“双证合一”和银行账户年检工作要求,把企业工会是否换届作为办理法人资格证“双证合一”首要前置条件,督促企业工会按期换届,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与评优评先工作相结合。督促组织规范。结合模范职工之家、工人先锋号、和谐企业创建、五一劳动奖状等评优评先,把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是否规范,组织是否健全、维权是否到位、活动是否经常开展等因素作为评优评先的条件,督促企业工会工作规范、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三是与非公主席激励工作相结合,督促履职尽责。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要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工会主席是否履职尽责,区总工会把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与非公主席激励机制考核相结合,企业工会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对工会主席的考核评价,督促企业工会主席主动有为,充分履职尽责。
    四是与推选人大、政协代表人选相结合,督促主动建会。充分利用市区人大、政协换届工会对非公经济组织人士进行考察评价时机,结合工会组建工作,及时梳理发现未建会企业,主动与企业主沟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争取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指导帮助企业及时建立工会组织,对拒不建会企业将影响对其企业主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