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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佚消失的《乐经》(四川天宝博物馆 王锦生)

探佚消失的《乐经》

 四川天宝博物馆  王锦生

熹平石经残石豫一

 熹平石经残石豫二

      儒家本有六经,为《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简称诗、书、礼、易、乐、春秋。但《乐经》久已失传。长久以来,历代文人均为儒家重要经籍《乐经》的亡佚而惋惜,抱着有朝一日能重见《乐经》之期冀。
  河南博物院藏有被誉为我国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熹平石经残石三件,其中二块残碑文字全都与”“以及乐器(编钟)有关。这二件残石所刻内容似乎就是早已失传的儒家经籍《乐经》。因石藏河南,为阐述方便,将此两件熹平石经残石分别命名为豫一”“豫二

  豫一共存十行47字(包括可辨识的残字),按照早年发现的《熹平石经》其他部分的经文以隶书自右向左抄写,各石行数及每行字数各不相同的书写规律,豫一这些文字分别是:
  编钟小变徴……编钟小徴均……编钟小羽均……编钟下变宫……
  ……祠中□……
  ……商均南吕第……(角)均应钟第……徴均泰簇第……(羽)均姑洗第……(宫)均……
  从以上文字看皆为中国传统音律(五音十二律)之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豫一中间(右起第五行)文字祠中□”,此行仅五字就有两个字辨识起来非常困难。豫一残碑是曾经断裂后粘接修复的,断裂及修复粘接的位置恰在此处,大概因此文字走形变样,辨识困难。另外,中间的这行文字内容明显与左右文字内容有别,应为篇章题目(据《熹平石经》其他研究文章:每经分出篇章,每篇小题在上,大题在下,单占一行以示分别。)。
  此行篇章题目文字中间清楚处可见字。《康熙字典》中祠音詞。祭也,清楚地说明了的意义与性质。字在《乐经》此处出现,至少说明音乐的祭祀作用,似乎也旁证了《乐经》所记为祭祀用乐。
  豫二共存八行29字(包括可辨识的残字),这些文字分别是:

  ……三重编……三重编……三重编钟……三重编钟……三重编钟……三重编钟……三重编钟……三重编钟……
  以上文字内容几乎尽同,皆为三,重编钟……”的重复,各行顶端文字残缺较多,但据笔画依稀可辨,参考豫一文字,其各行顶端均应为字,即各行均为第三,重编钟……”
  豫一中的南吕”“应钟”“泰簇”“姑洗皆为十二律中的律吕名。豫二文字的(第三),当是指编钟在编钟架上的位置。《隋书·音乐志》载:编钟各应律吕,大小以次,编而悬之。湖北曾侯乙墓中的编钟即是分为三层布列:最上一排布列小的纽钟,中间一排布列稍大些的甬钟,最下也就是第三排则布列大型的镈钟
  豫一文字中:编钟已经很清楚,字应是指小的纽钟字,或是指此编钟悬挂于此排小编钟下面变徴”“”“”“变宫则是乐音名,即音阶序列之#4(变徴)、5(徴)、6(羽)、7(变宫)。
  而编钟小羽均商均南吕”“角均应钟”“徴均泰簇”“羽均姑洗第”“宫均……”中的字,虽然字典上有多种解释,但《礼·乐记》乐所以立均之字义与此碑文字意最为贴合,此处之字义是宫调的意思,就是说将没有绝对音高的乐音对应到有绝对音高的上,即是将商(宫调)定位于南吕角(宫调)定位于应钟徴(宫调)定位为泰簇羽(宫调)定位为姑洗。这与《晋书·律历志》所云之清角之调以姑洗为宫……太簇为变宫意义应该是相同的。
  字则与豫二碑上字上面的字意义完全一样,下面应该接数字(一、二或三,指编钟架上的第一、第二或第三排)。
    据以上豫一”“豫二文字,应能看出全都与密切相关,那会不会是其他关于音乐的文献呢?
  《熹平石经》自北宋以来即备受重视,不断有人辨识考证,已被历代学者公认为中国刻于石碑上最早的官定儒家经本立于洛阳城南开阳门外太学讲堂(遗址在今河南偃师朱家圪垱村)前的《熹平石经》之四十六碑皆是儒家经籍,《熹平石经》不会有任何儒家经籍之外的文献入选。而在儒家其他经籍中从未发现有如此密集的关于音乐的内容。且《礼记·乐记》虽是谈,但通篇并无这两块残碑所载之文字。因此豫一”“豫二文字内容为《乐经》应该可以肯定。
  据王国维考证,熹平石经的内容包括《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并《公羊》《论语》二传。王国维所归纳的《熹平石经》七经中并无《乐》,应是当时所见资料不全所致。
  关于儒家重要经籍《乐经》的亡佚有多种说法。大多人认为《乐经》是亡于秦火;也有人认为《乐经》其实是其他文献(比如认为《周礼·春官宗伯》之《大司乐章》为《乐经》)。因《乐经》佚失得过于彻底,过去世间未发现《乐经》的任何吉光片羽,以至有人干脆认为本来就没有《乐经》这部经(如清代邵懿辰就著有《礼经通论·论乐本无经》),近代部分持疑古”“非古态度的人更是对儒家曾有《乐经》之说持完全否定态度。
  至于《乐经》的亡佚时间,过去许多人认为《乐经》是亡于秦火。河南博物院这两块《熹平石经》残碑则证明,至少在东汉,《乐经》亦曾经以儒家经书的形式立于洛阳太学门外,此后亦曾有四方学者云集洛阳观看、抄写。《乐经》的真正亡佚时间应该晚于汉献帝初平元年董卓焚烧洛阳宫室之劫。
  秦代战乱之后,民间仍然藏有各种儒家经本的抄本,因各家抄本的文字差别,汉代时博士考试亦常因文字异同引起争端,甚至行贿改兰台漆书经字。汉灵帝熹平四年(175),议郎蔡邕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得到灵帝许可,才有了《熹平石经》这种官定儒家经本立于太学。董卓焚烧洛阳宫室后,民间亦当有不少《乐经》抄本流传,但《乐经》这种具有明确指向性、对场所与环境有着强烈依赖性、只能在国家最高祭祀中所用的经籍与普通人渐行渐远,一般儒生再也不得见宫廷祭祀活动,编钟等乐器也从日常器乐中消失,学无以致用,这才使得《乐经》逐渐亡佚。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据《后汉书·蔡邕传》的记载,熹平四年蔡邕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扬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这里提到的是六经文字,亦可推知当时《乐经》仍然存在。
  《后汉书》中的《灵帝纪》《卢植传》《宦者传》中关于石经的记载皆是称五经,与《蔡邕传》所言不同。对此,清代翁方纲说:《灵帝纪》所云诏诸儒正五经者乃浑举之词,《蔡邕传》所云奏求正定六经者,是核实之文也。
      豫一”“豫二已经见到的文字虽仅76字,但已证明了不少中国古代音乐方面的问题。豫一文字反映的音阶布列,其变徴”“”“”“变宫即音阶序列之#4(变徴)、5(徴)、6(羽)、7(变宫),有别于一般五音的音阶组合,变徴音突出,是为演奏雅乐亦即宫廷用祭祀音乐而如此布列的。又据豫一所载之音阶布列,按照儒家经籍一以贯之的观念,还可推测出此种音阶布列的编钟最宜用以演奏的乐曲之宫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