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都 市 职 工 维 权 简 报
第 十五 期
成都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
|
2011年1—2季度职工维权工作简要情况通报
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市)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各成员单位2011年1—2季度维权信息报送情况进行了统计,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收报职工维权工作各类信息共计37条,其中市级各成员单位除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报送信息外,其余成员单位均未报送。
二季度收报职工维权工作各类信息共计71条,除市安监局、市残联、市妇联报送外,其余成员单位均未报送信息。截止目前,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蒲江县、崇州市未报送职工维权信息。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报送不及时,打捆报送缺乏时效性;二是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或个案维权信息量较少;三是反映本地区、本系统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维权工作动态信息少;四是对应报送电子文档要求不明,未按指定邮箱报送;五是报送信息质量有待规范提高;六是需确定专门联系人和信息报送人员。
另外,虽然市委、市政府目督办从2010年起就不再将职工维权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大部分区(市)县也比照市上没有再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从而我市职工维权工作推进力度受到了一些影响,但由于成都市职工维权工作已在2008年就被列入了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受到了暗访和抽查。今年,成都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又被列入了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内容,市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5月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要求,将我市职工维权工作的全部资料和各成员单位名单再次报送,以备复查。请各区(市)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各成员单位引起高度重视,一如既往地开展维权工作,为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再贡献一份力量。
(成都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都江堰市总工会对职工维权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5月23日,都江堰市总工会召开职工大会,会上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邬能芳传达了成都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工会维权工作作了进一步要求,强调工会一定要站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基础上,增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深入调研,不断健全和完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务必抓出成效。一要全方位协调劳动关系,对带有普遍性和共同性的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对典型个案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形成维权的放大效应;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健全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加强维权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健康和生命权益,把职工维权工作推向深入;三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维护力度,进一步健全维权机制,进一步突出工会职能职责,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完成各项职工维权目标任务,使职工维权工作在“十二五”期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都江堰市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都市人大第十五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成都市妇女保障条例(草案)》
2009年3月,成都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将《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纳入立法计划。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起草小组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和立法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召开专题基层群众座谈会、综合研讨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共50余次,针对统筹城乡中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思考拟写《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文本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以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为立法原则,在体例上不照抄照搬上位法,在核心内容上突出城乡妇女权益同等共享,在具体条款的设置上有针对性。重视将成都统筹城乡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果予以运用,着重在成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背景下依法保障结婚、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体现出新的突破,2011年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随后报请省人大审议批准。
(市妇联)
大邑县总工会成功处理一起劳资纠纷
“感谢县总工会和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有了工会组织依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我们农民工办实事,我们心里踏实多了”。5月13日,50多名农民工集体到我县蔡场镇政府,强烈要求讨回自己血汗钱。经大邑县总工会和蔡场镇调解委员会多方协调下,圆满解决了此次劳资纠纷。
据了解,这50多名农民工从2011年2月15日至今在蔡场镇万延村13组一名叫王玉福的老板工地打工。期间只拿过一次很少的几百元钱,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出现工人集体到镇政府讨要工资的一幕。县总工会和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现场及时安抚民工,并经过短暂的紧急磋商后,立即联系了王玉福前来进行调解,通过6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双方达成协议。王玉福预先支付一部分工资,并向县总工会和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出书面承诺,待工程结束后,将全部支付工资。
(大邑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双流县总工会全力为受工伤农民工维权
2011年5月21日,家住安岳县井和乡农民工陈光明专程赶到双流,亲手将一面书写有“民工的贴心人、权益的维护者”的锦旗送给了双流县总工会。至此,市总交办给双流县总工会的陈光明工伤案,历时一年半后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9年11月,安岳籍农民工陈光明在双流境内的一工地上班时眼部受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但工地包工头及该工地承建单位四川南部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都想逃避责任,拒绝支付医疗费、工伤赔偿金等费用。无奈之下,陈光明找到了成都市总工会。随后,市总工会将此案交由双流县总工会办理。
接到任务后,双流县总工会立即召集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制定了在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对用工单位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希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取得赔付共识,减少正常维权渠道,并专门安排一名维权律师,全称跟踪服务。但公司负责人都采取躲避态度,不予见面,推脱赔偿责任。2010年9月,双流县总工会再次会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电视台等单位前往用工单位的总部——南部县,进一步与用工单位沟通,后因工地包工头的不配合导致协商未成。
2010年12月,陈光明的工伤认定正式生效,双流县总工会立即协助陈光明申请劳动仲裁,双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公司应支付陈光明各项工伤待遇共11万余元。为避免用工单位久拖不赔,双流县总工会又积极协调南部县法院对本案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2011年5月19 日,在南部县法院的调解下,陈光明与南部县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南部县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陈光明工伤待遇款10万元。
拿到赔偿款后,陈光明满怀感激地对双流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双流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潘万香说:“谢谢你们!没有你们从始至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是肯定没有办法拿到赔付的!”
(双流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郫县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郫县清欠办与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监督管理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协调处置工作。一是加大市政府168号令的贯彻执行力度,提高用人单位依法守信意识和民工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排摸和抽查有拖欠可能的重点企业以及各建筑企业贯彻执行市政府168号令的情况;三是设立公开投诉电话,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四是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清出一批、震慑一批”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未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168号令的企业及负责人,定期向市建委上报企业不良征信记录,并进行通报扣分,对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清出郫县直至成都市建筑市场。
今年1—5月,郫县清欠办共协调处置拖欠民工工资投诉案件66件,群体性讨薪上访事件16件,涉及金额约1960万元,农民工约1526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郫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堂县总工会开展职工维权行动
近日,金堂县总工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组织开展职工维权行动。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邓荣带领有关人员走出机关,深入到全县基层工会及时了解基层工会作用发挥情况和广大职工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帮助基层工会协调解决存在的职工维权问题,把矛盾化解到基层,为企业和谐关系的发展、为促进金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金堂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5月31日,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2011年职工维权工作会。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钰,县政府副县长、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智敏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新津县职工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正元主持。
会议听取了县总工会调研员黄建学通报《2010年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情况》,县总工会副主席刘仁斌对《2011年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要点》作了说明;各成员单位领导审议了《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11年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2011年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考核办法》。各成员单位对2010年职工维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11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智敏对职工维权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要将职工维权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职工维权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不仅要在职工中宣传维权工作,而且更要向企业宣传,倡导企业多给职工一些人文关怀;二是勇于实践,把握维权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要主动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精心组织,把维权工作落到实处。要善于总结维权工作的创新成果和工作经验,对好的做法、经验等及时上报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宣传和影响力。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钰对职工维权工作提出了“四个强化”要求:一是强化认识。职工维权工作是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举措,维权工作的重心在基层,源头在基层,重点在职工和农民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要抓好制度建设的每个环节,使制度和机制形成良性循环,发挥维权工作的最大效应;三是强化责任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专项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细化落实,不断提升职工维权工作水平;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对在职工维权工作中的典型事例要积极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注弱势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全县职工维权工作在“十二五”期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构建和谐新津作出积极贡献。
(新津县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