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中国工会工作方针的发展演进
改革开放发来,中国工会适应不断发展产业化的新形势,工作方针与时俱进,工会理论不断创新,逐步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从工会九大到工会十一大,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逐步形成为“一个中心”、“两个维护”、“四项职能”。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工会积极探索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明确提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新时期工人运动的主要任务,把工会工作的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工会工作基本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为重点,坚持代表和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会组织建设的格局。
1983年10月,工会十大明确提出了“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强调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为工人阶级办事的群众性组织”。为探索新埋藏工会工作的新路子,全总十届六次主席团会议提出了各级工会参政议政的任务。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磊提出,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工人阶级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理顺党和行政同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使工作能够按照自己的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1988年9月,全总十届六次执委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在工会的社会职能上,明确了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强调工会在全面履行四项职能时,要突出维护职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向社会主义经济转型,工会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在1993年10月工会十二大上,党中央向工会提出了“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的新路子,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抢劫了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工会工作新思路的探索与实践。1994年《劳动法》颁布,全国总工会抓住这一时机,在十二届二次执委会上,提出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工会十三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
工会十四大至十五大,适应新世纪新形势下中国工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应运而生。
工会十四大以来,中国工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对事关工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进行深入探索。2004年12月,全总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明确提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2005年7月,全总第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2006年12月,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会议上,提出“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和“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2008年10月召开的工会十五大,肯定了工会十四大以来工会理论的创新成果,为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