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区(市)县总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
活动的安排,经市总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度四川省总工会直接资助的50名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资金拨付你们,请按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或随意扩大资金的使用范围。
各帮扶中心要严格按照实名制签收的要求发放助学金,代领须注明与领款人的关系,原始单据由本级留档备查。要主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和工会财务、经审部门的监督。
账务处理:“上级补助收支——帮扶补助”。
成都市总工会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