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委关于做好“12·5”全国法制宣传日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按照市总工会“成工办发[2011]103号”文件的要求,工委决定在全系统工会组织开展“12•5”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纵深推进城乡社会建设。
二、时间安排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积极开展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提高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大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三)大力加强城乡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深入推进城乡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四)大力宣传“五五”普法工作成效,宣传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和“法律六进”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五)大力宣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宣传全国和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
1、
2、
3、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人员分赴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二)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人员参加市工会“六五”普法启动仪式和“
2、结合单位实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组织工会干部和职工志愿者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演讲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和指导。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把今年的宣传日活动作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规划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工会主席要亲自过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注重实效,抓好落实。
(二)坚持面向基层、服务职工群众。要把“12•5”法制宣传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稳定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场站、车间和工地,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各基层工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数码照片)通过qq工作群,于12月9日前报送基建工委。
联系人:钟晓华
联系电话:81715059(传真)
成都市总工会基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