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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用三年时间解决户外劳动者工作中的“关键小事”
来源:中工网      时间:2024-03-27

到2026年浙江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总量保持在1.2万家以上,其中标杆型服务站点占比10%以上,24小时智能化服务站点占比15%以上……日前,浙江省总工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下发《全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安排,用三年时间,建成一批布局合理均衡、服务便利可及的服务站点,解决户外劳动者工作中的“关键小事”。

一个实目标

到2026年服务站点保持在1.2万家以上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年度任务。从总体目标上来看,将通过实施服务站点建设三年行动,最大限度整合部门资源、带动社会资源,因地制宜通过改造提升一批、调整完善一批、新建共建一批等“三个一批”措施,建设一批服务站点,让广大户外劳动者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从数量要求上来看,到2026年全省服务站点总量保持在1.2万家以上,其中标杆型服务站点占比10%以上,24小时智能化服务站点占比15%以上。

在建设过程中,将按照每年有新进展、三年全面完成的要求压茬推进。2024年改造提升服务站点1000家以上、新建共建服务站点500家左右;2025年新(改)建服务站点4000家以上,2026年全面完成全省1.2万家服务站点的改造提升任务。对各地市也提出相应要求,杭州、宁波两市的标杆型服务站点建成数要达到本市所辖镇和街道办事处总数的1.5倍以上,温州、嘉兴、绍兴三市达到1.3倍以上,湖州、金华、台州三市达到1.1倍以上,衢州、舟山、丽水三市争取超额完成,原则上实现全省所有镇和街道办事处各建成1家以上标杆型服务站点。

一个“心”标尺

让户外劳动者有感可及

户外劳动者的满意度是衡量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标尺。《方案》从如何让布局更合理均衡、服务更便利可及等维度,提出了相关具体要求。

在布局上,提出按照科学、合理、便利、共享的原则,综合考虑城镇规模、人口基数、业态分布等因素,统筹考虑户外劳动者群体数量、结构、行业和工作特点等,优化确定服务站点整体布局。在具体点位设置上,要满足“15分钟服务圈”要求。同时,充分考虑不同户外劳动者群体工作性质和差异化需求,尽可能延长日常开放时间,积极向8小时之外延伸。

在服务上,对基本型、标杆型两种站点提出不同要求。基本型服务站点要为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纳凉、取暖、热饭、测量血压等基本服务,并按要求配备饮水机、微波炉、空调、冰箱、阅览资源等,并达到“八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适的场地标准、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线上地图可查、有宣传教育功能、有暖心服务活动。标杆型服务站点则要在此基础上,整合工会资源、融合社会资源,不断丰富服务内涵,延伸服务链条,按需提供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入会服务、就业服务、心理讲座、劳动争议调解、免费义诊等系列公益活动;提供“十元餐”(优惠餐)、换电瓶等延伸服务;定时推出“元宵送汤圆”“端午包粽子”等特色服务活动;打造诸如“零工驿站”“健康驿站”等多元化、特色化的服务项目,让服务站点“用起来”“活起来”“暖起来”。

一套“组合拳”

全社会协同推进建管用

服务站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方案》明确,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由省总工会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服务站点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和督查等工作。

聚焦服务站点谁来建、怎么管等问题,《方案》提出,在建设方式上,继续坚持社会共建为主、工会自建为辅;在日常运维上,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社会共建服务站点一般由共建单位落实人员负责日常运维工作,工会自建服务站点由县级及以上工会落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运维工作。注重发动服务站点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公益组织成员、社会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承担服务站点日常管理和承办公益活动公益服务。鼓励户外劳动者在无人值守服务站点开展自助服务。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要求、职工群众不满意的服务站点及时予以调整退出。

力求用三年时间,1.2万家服务站点能够连点成线、联网成片,用暖心服务温暖奔波在大街小巷的户外劳动者。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曾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