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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子女入学救助
⑴救助对象:
工会关系在成都市总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当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成都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一档58%以下,其子女通过高考且分数符合国家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当年被大学(大专、高职)录取时(由国家或学校提供全额助学金、奖学金的除外)。
⑵救助方式:
录取当年秋季开学之前,每人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助学金救助。
⑶工作程序:
①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一张。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符合救助条件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一张。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③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职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子女入学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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