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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再就业援助
⑴救助对象:
本市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工会会员及困难职工;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且有求职愿望的本市失地农转非人员。
⑵救助方式:
①免费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及就业指导;
②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
③免费参加工会职介所的定期招聘会;
④免费参加工会职介所举办的职业培训。
⑶工作程序
凡请求再就业援助的职工,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并按要求填写再就业援助申请表。经审核后,由市总工会职业介绍所提供再就业服务,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之求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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