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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人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成工发[2004]23号)

  

关于深人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
成工发[2004]23号

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各产业工委、基层工会:
为切实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全总、省总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现就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成都市工会十二大精神,紧紧围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的中心任务,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突出维护职能,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建家活动的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推进基层单位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搞好企业、加强事业单位和机关建设做贡献上来。
2、突出维护的原则。把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3、依靠群众的原则。职工群众是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要充分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把职工和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
4、创新发展的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尊重基层的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5、齐抓共建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建家活动的目标:
用四年时间,将我市80%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工作规范、开拓创新、作用明显、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
1、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工会组织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并得到认真执行,基层工会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的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小家建设工作扎实、规范。
2、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认真实行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制度;依法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董事和监事坚持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法律规定的工会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并切实发挥作用。
非公有制企业(单位)工会按照《关于加强四川省公司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见》(川工发[2004]39号),建立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机制。
3、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加强群众法律监督,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发生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
4、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成效;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的活动,职工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工会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
5、工会组织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在职工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履行好帮扶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6、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建家活动。
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特点,着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开展院务、所务、校务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积极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协助有关方面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从其特点出发,把“双爱双评”、“关爱职工,实现双赢”活动与开展建家活动结合起来。把依法规范工会组织建设,监督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依法拨缴工会经费等,作为建家的重要内容,切实为职工办实事。
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应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会开展建家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建家的领域。基本要求是:抓好所辖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和自身组织建设,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会干部;积极协调所辖区域的劳动关系,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直接承担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工作,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保护工作等。
大中型企业开展建家活动要把重点放在车间、班组(科室),深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夯实建家的基础。基本要求是:要加强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建设,由会员直接选举工会分会负责人和工会小组长,建立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健全班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坚持各项公开制度,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发扬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精神,搞好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组织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不断改善职工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监督,做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加强“职工小家”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建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市总工会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建家工作领导机构。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有关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发挥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一手抓巩固和发展建会成果,一手抓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二)搞好分类指导,增强建家活动的实际效果。各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要根据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不同类型的基层建家工作的需要,提出符合实际的建家工作的具体方案及内容要求,精心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工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建家活动,力戒形式主义。
(三)要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基层工会每年都要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对本单位工会开展的建家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和自查,促进建家活动民主化、制度化,促进职工之家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四、建家活动的管理和考核
1、成都市创建“职工之家”分为成都市合格职工之家、市先进职工之家、市模范职工小家、市模范职工之家;四川省先进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三个层次。
合格职工之家由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组织考核验收。凡考核验收合格的,颁发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合格职工之家”证书。合格职工之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负责。
成都市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模范职工之家实行申报制,每两年考核评比一次。具体考核评比内容、标准由成都市总工会制定。日常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负责,市总工会进行督查。
四川省先进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模范职工之家每两年评比一次。评比工作由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的考核评比标准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共同负责,以市总工会为主。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由市总工会按照全总的考核评比标准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和区(市)县总工会(办事处)、产业工会共同负责,以市总工会为主。
2、各级工会在申报各项荣誉称号时要坚持依次递进,逐级申报的原则。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已获各项荣誉称号的基层工会日常管理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经验交流、工作考察、典型示范,以促进建家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3、对已获各类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的基层工会,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按照最新的建家条件、建家标准进行复查验收,复查验收合格的予以保持荣誉称号,对复查验收中发现严重问题的,不符合条件的,撤销所获得的荣誉称号。
企业改组分营后,曾获得全总、省总、市总先进或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应同其他基层工会一样,重新争创先进或模范职工之家。
4、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可随时申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附件:
1、成都市职工之家考核细则
2、成都市模范职工小家考核细则

成都市总工会
2004年12月13日

主题词: 职工之家活动 实施意见


成都市职工之家考核细则

核内

一、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10分)

1、工会组织健全(有经费审查委员会<小组>、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2、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按时换届选举;委员分工明确。

3、二级单位建会率达100%。职工(包括各种用工形式、多种用工期限的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4、按规定条件进行工会法人登记。

二、加强职工民主管理(10分)

5、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关于加强四川省公司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意见》(川工发[2004]39号)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

6、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并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7、法律规定工会参与企业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0分)

8、《工会法》、《劳动法》培训面达80%以上。

9、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建立集体合同的履约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进行工资协商谈判。

10、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非诉讼处结率90%以上;发生劳动争议能在基层依法解决。

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和“安康杯”活动(10分)

11、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活动。

12、协助和监督企业行政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措施,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13、劳模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劳模待遇落实好。

五、职工宣教文体工作(10分)

14、坚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开展铸造诚信活动。

15、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

16、坚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工会在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

17、认真实施工会专兼职干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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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工之家考核细则

六、促进就业、搞好帮扶救助(10分)

18、认真履行工会对特困职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施送温暖工程,为特困职工提供帮助。

19、参加工会兴办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计划。

20、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协助政府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为职工群众办实事。

21、协助政府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市总工会关扶计划各项工作。

七、落实工会各项制度(10分)

22、建立年初目标考核制度,完成目标任务。

23、建立工会档案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资料齐全。

24、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得到落实。

25、建立会员会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接转会员组织关系。

八、加强工会经费管理(10分)

26、工会有独立帐户,行政足额拨交工会经费,工会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27、严格执行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财务规章制度健全,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8、建立和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制度;组织实施工会年度预、决算及经费使用和工会资产管理情况的审查审计。

九、规范建家工作

10分)

29、成立建家活动领导小组。

30、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建家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31、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开展建小家活动有布置、有考核、有表彰。

32、搞好先进的评选表彰,模范职工小家占工会分会、工会小组数的15%以上。

33、下发“职工评议表”,就“您认为工会能否评为合格职工之家”进行无记名征求意见。

十、建家活动具有创新(10分)

34、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建家活动,取得了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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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模范职工小家考核细则

核内容

一、组织建设

15分)

工会分会负责人或工会小组长由会员直接选举;有一支为职工服务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民主管理

15分)

工会分会(小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定期召开民主管理会议,坚持各项公开制度。

三、互助保障

15分)

团结友爱,互助互济,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参加工会兴办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计划,为职工群众做实事。

四、经济技术创新15分)

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成绩突出,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

五、劳动安全保护15分)

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检查监督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六、职工教育

15分)

坚持政治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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