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 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复函
中华全国总工会: 你会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二日送来的《关于协商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基层工会干部编制可按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考虑。 此 复
劳动部办公厅 199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