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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
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复函

中华全国总工会:
你会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二日送来的《关于协商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编制问题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们同意基层工会干部编制可按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三考虑。
此 复


劳动部办公厅
199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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