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具备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依据《登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基层工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经核准登记、领取证书后,即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可见,基层工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后,即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民事法律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在民事、经济领域所从事的活动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发生纠纷后,也应该以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换句话说,基层工会取得法人资格后,如果发生了民事和经济纠纷,只能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和资金承担责任,而不应由其上级工会或工会所在的企业为其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