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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明确基层工会的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展民事活动的一种法律主体资格。有了这一资格,各主体之间可以进行法律身份平等的民事活动。同样,工会法人资格是工会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资格。有了这一资格,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组织就可以依法开展民事、经济活动,就可以以法人的身份从事于自己身份和性质相当的各种活动。例如,基层工会组织兴办企事业,在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组建职工持股会,开展经济技术交流,签订集体合同、经济合同、民事合同等。此外,也可以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
    明确基层工会的法人资格,有利于提高工会组织法律地位,提高工会组织的影响力;有利于工会组织更好地以职工代表者的身份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对工会的经费和财产进行更有效的保护,不致因法人身份不清而使自己的经费和财产受到非法侵害。同时,在自己的上述权利受到侵害时,还可依法通过诉讼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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